专题导读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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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中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边界
商标指示性使用是指使用者在经营活动中善意合理地使用他人的商标,客观地说明自己商品的用途、服务范围及其他特性,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有关。如果使用者销售的是来源于权利人的正品,且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二者之间存在某种特殊联系,不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2021-08-08 查看(252) -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2020-10-03 查看(3) -
浅析商标侵权的归责原则
2014-11-28 查看(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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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法院驳回小猪佩奇权利人上诉,因为后者来自对俄“不友好国家”
据英国“天空”新闻网站当地时间12日声称,俄罗斯一家法院裁定,俄罗斯企业可以使用小猪佩奇的商标而不受惩罚。2022-03-13 查看(51) -
因容易导致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久久丫状告久久鸭侵犯商标权
“久久丫”一词并非固定的词语组合,其不构成对板鸭、熟食制品等商品特点的直接描述,本身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对于相关公众而言施以一般的注意力难以判断相关标识整体上存在的细微差异,故玲玲久久鸭食品门市使用方式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经营者之间具...2021-09-21 查看(497) -
注册商标虽然属于通用名称,在其他领域可定商标性使用
本案中,世界之窗公司主张“MIDI”是计算机乐器领域的通用名称,但世界之窗公司不是将“MIDI”使用在计算机乐器领域,而是将“MIDI”突出使用在其主办的“啤酒音乐节”海报宣传中,属于商标性使用,据此,世界之窗公司主张“MIDI”为通用名称而不构成侵权的理由不成立。2021-08-08 查看(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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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
2021-03-10 查看(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020-07-26 查看(42) -
关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0〕23号)
2020-06-19 查看(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