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抗辩法律实务专题

专题导读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

  • 网络环境中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边界

    商标指示性使用是指使用者在经营活动中善意合理地使用他人的商标,客观地说明自己商品的用途、服务范围及其他特性,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有关。如果使用者销售的是来源于权利人的正品,且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二者之间存在某种特殊联系,不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
    2021-08-08 查看(252)
  •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2020-10-03 查看(3)
  • 浅析商标侵权的归责原则

    2014-11-28 查看(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