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虽然属于通用名称,如果商标性使用则构成侵权
本案中,世界之窗公司主张“MIDI”是计算机乐器领域的通用名称,但世界之窗公司不是将“MIDI”使用在计算机乐器领域,而是将“MIDI”突出使用在其主办的“啤酒音乐节”海报宣传中,属于商标性使用,据此,世界之窗公司主张“MIDI”为通用名称而不构成侵权的理由不成立。
通用名称